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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对栾川县长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耐磨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7日

关于2023717日拟对栾川县长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耐磨材料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栾川县长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耐磨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3717日-2023721

联系电话/传真0379-60330069

电子邮箱:lchpk2010@163.com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十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栾川县长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2000/年耐磨材料技改项目

栾川县赤土店镇赤土店村

栾川县长兴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赤土店镇赤土店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大气

工程施工均在厂区的车间内进行,不存在大规模的土方开挖和室外作业等,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大的影响。

   (二)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拆除、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由于本项目拆除、安装设备均在车间内进行,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经车间隔声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均不在厂区内住宿;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粪污,粪污依托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盥洗废水排入厂区蓄水池,用于厂内绿化。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外购设备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区内住宿,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依托现有工程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上述影响也随之消失,只要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做好施工期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进料、混砂、搅拌机投料、熔化、造型、砂处理系统、抛丸时产生的粉尘,浇注时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采取相应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5.2mg/m38.6mg/m34.5mg/m37.7mg/m37.6mg/m3,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共计0.6971t/a,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及《洛阳市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建议值10mg/m3的要求;DA004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8.0mg/m3,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673t/a,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限值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去除效率≥70%,同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及补充说明中铸件企业绩效B级指标(采用电炉熔化设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为40mg/m3的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4169t/a、0.0045t/a,排放量较小

钢球车间造型、淬火用水量分别为0.04m3/d、0.02m3/d,在生产过程中散失;循环冷却设备循环水量为480m3/h,蒸发损耗水量约为循环水量的1%,即为4.8m3/d;排放量为循环水量的0.2%,即为0.96m3/d,则补水量为5.76m3/d,排水量为0.96m3/d,废水进入长青污水处理站(长青污水站属于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配套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本项目矿山配件车间南侧40m)处理。矿山耐磨配件车间消失模涂料制备、热砂冷却、闭式冷却塔蒸发用水量分别为0.02m3/d、0.75m3/d、0.96m3/d,不产生废水外排;浇注时高温气体进入真空泵,泵中部分循环水会蒸发,需定期补水,补充水量约0.1m3/d;同时由于真空抽气过程中会有少量EPS热解产生的炭黑随废气进入真空泵循环水中,泵内循环水随废气从排口进入汽水分离罐,汽水分离罐内水质随炭黑不断吸入导致恶化,需定期排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汽水分离罐约50天排水一次,排水量约1m3,用于厂区绿化。技改工程不增加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噪声

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钢球车间造型机、砂处理设备,矿山耐磨配件车间抛丸机、筛分机、搅拌机、真空泵、落砂平台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固定声源,噪声级在75~85dB(A)之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减振措施,以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其中搅拌机位于二次密闭车间内,抛丸机密闭,筛分机密闭并半地下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噪声预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炉渣及钢水飞溅物、废砂、废浇口杯等,危险废物主要为环保设备替换下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本项目炉渣及钢水飞溅物年产生量约为184.5t/a,为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用作建筑材料。项目矿山耐磨配件车间石英砂损耗量按循环利用率为3%,本项目砂年循环用量1500t/a,根据物料平衡,废砂产生量为45t/a,钢球车间型砂损耗量按循环利用率为4%,砂年循环用量1000t/a,根据物料平衡,废砂产生量为40t/a,一般固废区暂存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浇口杯可重复使用,一个浇口杯重量约1kg,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浇口杯年产生量约30个,则废浇口杯产生量为0.03t/a。项目在使用EPS泡沫模具过程中会有部分损坏,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EPS泡沫模具产生量为0.01t/a。项目各类机械设备润滑产生废润滑油。润滑油约每年更换一次,产生的废润滑油约0.2t/a。废润滑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浇注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处理,废气处理系统设2个活性炭吸附床交替使用,正常运行时,1个单元处于吸附状态,1单元处于脱附状态,一般15-20d进行1次脱附。脱附状态为再生活性炭并催化燃烧,脱附时间为3-5小时。脱附出来的有机废气进行催化燃烧,生成CO2和水蒸气,然后经排气筒排出。本项目活性炭填充量约3t,采用碘值不低于650mg/g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吸附后定期脱附再生,再生频次6-7次,每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为3.3812t/a(其中活性炭中有机废气量为0.3812t)。废活性炭暂存于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催化剂为处理有机废气的催化燃烧装置产生的危废,催化剂装载量为0.15t,更换周期为3年,年产生废催化剂量约为0.15t/3a,主要成分为Pt、Pb和Al2O3。废催化剂暂存于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