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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栾川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作者:栾川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2日

《关于印发栾川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84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省、市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部署,司法局根据上级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实际工作,研究起草了栾川县《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司法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门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县司法局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并认真研究采纳,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工作方案》。

三、基本架构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初步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明确、机构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监督机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协调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协调监督实效等。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包括明确职责分工、试点推进实施、做好评估总结等。

四、解读机构

栾川县司法局,解读人:贾军营,联系方式:66709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