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干〔2021〕10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朱红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朱红武同志任栾川县司法局副局长;
卫伊峰同志任栾川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招商引智部部长(试用期一年),挂任栾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挂任的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建阁、栗利利二同志任栾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彦文同志挂任栾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挂任的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冰同志栾川县司法局副局长。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