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干〔2021〕4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亚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之规定,特提请:
王亚冬同志任栾川县民政局局长;
张志钦同志任栾川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正煊同志任栾川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黄正煊同志栾川县农业农村局长职务。
县 长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