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干〔2020〕16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史永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史永生同志任栾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牛红伟同志任栾川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松波同志任栾川县龙峪湾林场场长;
张群霞同志任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建伟同志任栾川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瀚同志任栾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满满同志任栾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随朝同志任栾川县医药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崔华伟同志任栾川县医药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文在同志栾川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学仁同志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群同志栾川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牛红伟同志栾川县龙峪湾林场场长职务;
免去郑献锋同志栾川县医药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宏涛同志栾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免去程先锋栾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董事长职务任免按《公司法》和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2020年12月7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