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干〔2019〕18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建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张建福同志任栾川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免去其栾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献伟同志任栾川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马天恒同志任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黄忠杰同志栾川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免去马晓辉同志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中林同志栾川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占营同志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晓军同志栾川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段宜朋同志洛阳市乡村振兴人才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请按《公司法》和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2019年12月10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