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干〔2017〕11 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冯同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冯同喜同志任栾川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关萌梓同志任栾川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宏涛同志任栾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免去安颖超、杨新利二同志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旭阳同志栾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按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
免去常志敏同志栾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白德营同志栾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于民权同志栾川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按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
2017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