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干〔2016〕8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栾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栾川城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及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通知
栾川县财政局: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栾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栾川城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刘长伟变更为吴珂珂。
请按照《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
2016年8月19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