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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关于任命高凌风同志、宋晓庆同志为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12月22日,栾川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亮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召军、郭文华、胡超、张剑敏及常委会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张向阳,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栾川县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栾川县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栾川县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
  会议根据县政府的提请,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任命高凌风同志、宋晓庆同志为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严吉伟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史永生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肖振业同志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马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