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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栾川县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学前教育保教费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资助范围为当年在河南省内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幼儿。资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信息档案。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二、学前教育生活费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资助范围为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对象应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三、义务教育营养餐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信息档案。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全国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

四、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为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五、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和住宿费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标准为学生就读学校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标准。

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总数的20%,建档立卡学生为全覆盖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次。

七、中职学生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农村或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所有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为一二年级在校生数(扣除涉农专业及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数)的15%。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金补助。

八、中职学生免学费。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免学费标准根据学生类别及专业不同,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至2100元不等标准执行(普通中专根据专业不同每年免学费标准为1700元到2100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为1200元)。

九、高校新生送路费

资助对象为当年被高校录取的家庭贫困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资助路费,省外高校1000元,省内高校500元。由学生向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定,教育部门审核后,通过银行代发到学生资助卡上,严禁发放现金。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为入学前户籍在本地,考入教育部备案的高校的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含大学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款12000元.申请贷款学生可在每年暑假凭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本地的学生资助部门办理。具体申请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

十一、普通高校助学金

在河南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资助对象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学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有电子信息档案等贫困的学生。


特别说明:

1、上述各项资助工作流程为: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由学校认定、公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通过银行,按学期将各项资助金发放至学生资助银行卡上。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认定由当地政府扶贫部门负责,此类家庭学生的资助名单的认定由就读学校统计审核公示后,上报当地教育资助部门,由教育资助部门负责组织各项资助金的发放。

                    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