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栾川县林业局为爱心群众张某某颁发《野生动物救助荣誉证书》(编号202306290005),感谢该群众救助的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黑鳽。
据了解,该热心居民6月29日清晨在县城区发现一只行动不便的野生鸟类,精神状态较差,无法正常飞行,迅速联系当地派出所民警,并立即与栾川县林业局联系。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救助股工作人员到场后,经过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黑鳽(即"池鹭",一种水鸟)。经检查,该动物全身无外伤,属明显体力不支无法自主飞行,需及时救助护理。经工作人员精心治疗和照料,直到黑鳽的各项身体特征恢复正常,适宜野外放生后,将其在生态环境较好的伊河水域放生。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珍贵资源。保护好野生动物,才能维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今年以来,栾川县林业局先后救助放生短耳鸮、丘鹬、黑天鹅、苍鹰、红腹锦鸡、小麂、戴胜等珍稀野生动物,促进了县域生物多样性发展。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和保护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野生动物受害情况的发生,不断促进人与自然环境、野生动物之间的和谐相处。(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