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怡晴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为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住宅小区广大业主公共利益,近日,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内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住宅区绿地等公共场地或违法搭建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空间、改变住宅外立面结构,在住宅房屋四周、屋顶、阳(晒)台等处搭建阳光房、板房、储藏室等各类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据悉,专项整治期间,对已建成的各类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以及乱堆杂物、破坏居民楼外立面结构的行为,执法部门将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对违建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对私搭乱建拆除不到位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和转移等手续。至目前,已联合城关镇人民政府张贴专项整治通告20份。(尚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