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栾川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亮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文华、杨栋梁、张剑敏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宏晓,县法院、检察院、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决定》(草案)。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防止疫情反弹后续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绝不可掉以轻心,要把重点放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为加快恢复防疫常态化下的生产生活秩序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提请,经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任命潘萌为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职务,免去王银轩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职务。
马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宋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