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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召开2020年河长制工作会议

作者:罗代彬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日
  5月9日,栾川县2020年河长制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全县2019年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全面推动我县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县委书记、栾川县第一总河长董炳麓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明朗主持会议,县领导程广勇、宋晓庆出席会议。
  董炳麓指出,要提升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河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把严格落实河长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成效的动力和机遇,积极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和河(库)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董炳麓强调,要压实河长责任。各级河长要按照“五个亲自”要求,深入一线,巡河调研,破解难题,既保证巡河频次,更注重巡河成效。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确保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县、乡两级河长在做好自身巡河的同时,要加强对下级河长的督导、指导,村级河长要切实发挥好基层河长的作用,落实、落细乡、村级河长责任,疏通河长制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县、乡河长办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转变作风,强化督导,确保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级河长的部署要求落实见效。
  董炳麓要求,要加强协调联动。县级河长助理单位要在县级河长的领导和县河长办的统筹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面协助、督促、落实河长对相应河(库)管理保护相关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河长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常规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对巡河调研、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通过交办单、提示单等“一事一单”方式,交相关部门办理,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会议还下发了《关于建立“河(库)长+法官+检察长+警长”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服务河(库)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