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豫炯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6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4月26日,我县举办现场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县人社局、水利局、司法局、总工会、住建局、市政局等单位悬挂条幅、布置宣传展板,工作人员向企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重点对《条例》进行了宣传解读,同时,还对《劳动合同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宏晓参加此次活动,仔细查看宣传展板和资料,并为企业代表发放了《条例》单行本,要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条例》,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不折不扣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据悉,自4月份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以来,我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采取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活动,将《条例》内容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范畴。县人社局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线上宣传,在《今日栾川》整版刊登《条例》相关内容和负责人采访实录,并通过进企业、进工地,举办集中宣讲活动等方式进行现场宣传。
县人社局负责同志指出,下一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将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问题和重要民生工程抓实抓细抓好。在工程建设领域,要大力推广应用“洛阳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系统”,实现监管系统对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推动建筑企业等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牌等长效制度,实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隐患发生。(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