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维维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孙维维同志任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栾川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谭路同志任栾川县鑫宝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免去高涛同志栾川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贾涛同志挂任的栾川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其栾川县合峪镇前村超限超载监测站站长职务;
免去晋金鸽同志栾川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监事会主席的任命请按《公司法》和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