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刘静同志任栾川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胡万硕同志任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亚博同志任栾川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免去薛忠体同志栾川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常义强同志栾川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免去高爱军同志栾川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俊峰同志栾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志强同志栾川县商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张随朝同志栾川县医药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段宜朋同志栾川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请按《公司法》和有关章程规定办理,其他行政职务的任免,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