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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开展栾川业务进行备案的通知

作者: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4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本着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咨询机构到我单位备案并提供相关服务。根据栾川当地实际条件,拟定了备案方案

(见附件),主要备案内容如下:

1.认可栾川县现行造价咨询服务付费标准并愿意接受管理和考核。

2.备案时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员工情况、设备及软件配置情况等。

3.备案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备案地点为栾川县财政局四楼栾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收到备案单位资料后,将结合企业基本情况、人员配置、业绩、管理水平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综合评选咨询机构。满足条件的将签订合作意向,服务期暂定为1年。

特此通知。

附件: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方案.docx

备案登记表.docx

                      

 

栾川县财政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