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要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以下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核减。
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核减
核减后招聘 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201
1
0
202
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