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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栾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县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宋香丽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
栾川县财政局 中共栾川县委组织部
栾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修订印发《栾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县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重渡沟管委会)、各派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根据《河南省驻村第一书记省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21号)、《洛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洛财农〔2021〕25号)和《栾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栾财〔2021〕51号)有关规定,为支持县直单位驻村第一书记继续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规范第一书记驻村专项经费管理,现将修订后的《栾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县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栾川县财政局 中共栾川县委组织部
栾川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栾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县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