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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关于禁止在广场游园活动的通告
作者:侯豫炯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1日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目前,我省已启动一级响应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县城区水系两岸、广场、游园、公园等公共场所,一律予以关闭,禁止对外开放。
二、禁止市民在水系两岸、广场、游园、公园等公共场所滞留、扎堆聊天、晒暖、玩耍或进行其他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到水系、广场、游园游玩,自觉遵守相关要求,控制外出,减少疫情传播,预防疫情发生。
四、对不听劝阻,拒不配合,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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