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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2016年“十一”旅游接待工作职责及分工

作者:中国栾川网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2日

  为认真做好“十一”假日期间旅游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旅游安全和市场规范有序,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树立栾川旅游良好形象。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柴洪涛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张向阳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教育局、交通局、卫计委、广电中心、安监局、物价局、旅工委、市政园林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食安办、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重渡沟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城关镇、栾川乡、庙子镇、合峪镇、潭头镇、秋扒乡、三川镇、石庙镇、叫河镇、狮子庙镇、赤土店镇、陶湾镇、重渡沟管委会等乡镇长(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栾川县旅游协调指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十一期间各项旅游工作。

  旅游协调指挥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部门在节前和节日期间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要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整治旅游客运秩序,大力净化景区游览环境;严厉打击虚假旅游广告、购物欺诈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和导游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哄抬房价、停车乱收费及收费标准不公示等行为。


旅游热线:66812344

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

  1、制定“十一”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旅游景区、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治安管理,严防发生游客失盗、划砸车辆、打架斗殴等案件,牵头处置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良好社会环境和旅游秩序;

  2、节前对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安保人员开展一次上岗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文明服务;

  3、开展对治安巡警旅游接待知识培训,增派警力增加夜间巡逻频次,能够熟知旅游热线电话,主动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为游客提供必要帮助。

交警大队

  1、制定“十一”交通畅通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牵头处理景区内观光车辆及游客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2、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安排警力在县城及旅游乡镇主街道、干线公路交叉口、施工路段等重点部位疏导交通,保证道路通畅;节前对景区交通协管员开展一次上岗培训,并向老君山、鸡冠洞、重渡沟等景区增派警力,配备摩托车、对讲机,分组疏导车辆,防止进出景区道路发生拥堵;

  3、负责县内旅游车辆安全检查,杜绝“病”车上路、超载、夜间超时运营、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对外地旅游车辆执行初次违章“只纠正不罚款”;

  4、掌握县内汽车维修厂家情况,及时为游客提供维修救助服务。

消防大队

  1、负责县内各宾馆 (饭店)、餐厅、旅游景区、网吧、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养护完好、运行正常,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2、参与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助。

教育局

  1、做好滑雪、漂流、滑道等体育运动类项目安全监管、督导检查;

  2、协调县中等职业学校,开辟内部招待所(学生宿舍)作为游客应急住宿场所。

交通局

  1、负责县内道路及道路两侧山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证路面清洁无堆积物,路边路肩清晰,边沟通畅,路基无塌方下陷,危险地段及施工路段设置警示标识;

  2、核查全县旅游交通运力及道路通达情况,做好运力调配;

  3、制订交通拥堵应急预案,安排充足人员和设施设备做好工程抢险准备;

  4、加强旅游客运市场和车辆监管,严查“黑出租”等非法营运行为;对龙峪湾、老君山、东北虎林园自备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规范运营;

  5、对出租车司机进行培训,统一着装,文明服务;严查欺客、宰客行为,主动为游客提供咨询、引导服务。

卫计委

  1、制定“十一”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预案,配备专人、专车做好应急救护工作,并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2、检查旅游服务单位卫生防控措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和检查,防止重大疫情的发生; 

  3、督促景区医疗室完善医疗设施,确保人员在岗,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点,为游客提供必要医疗救助服务。

广电中心

  1、向主要景区派驻报道组,深度报道“十一”旅游接待情况;

  2、做好省市外宣工作,挖掘亮点,扩大影响;

  3、借助各类媒体及时发布县内酒店、景区等公共服务信息。

安监局

  1、制定“十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理安全突发事件;

  2、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全县旅游安全。

物价局

  1、负责“十一”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经营单位明码标价,并依据《旅游法》、《价格法》相关规定对各类收费项目公示,执行最高限价;严查宾馆(酒店)、农家宾馆借机哄抬价格、欺客宰客等不法行为;牵头处理价格方面的投诉和纠纷;

  2、安排专职人员分驻各主要景区做好价格监管。

旅工委

  1、负责旅游协调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及时掌握县内旅游接待情况,督促、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旅游接待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旅游部门报告;

  2、指导旅游企业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牵头处理旅游景区、旅行社方面的投诉和纠纷;

  3、深入景区开展督查,严查“黑社”、“黑导”等违法行为;

  4、组织旅游景区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

  5、做好热线电话值班、接待数字统计、信息发布、住宿调度等工作。

市政园林局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县城内公共厕所正常开放,清洁卫生;负责节日期间县城夜景亮化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强化县城市容市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

  2、督促落实沿街门店电子屏发布旅游服务信息,沿街门店悬挂国旗,营造节日氛围;

  3、对通往鸡冠洞、老君山、养子沟景区公路商户、摊贩进行规范管理,杜绝占道经营,围追兜售。

工商局

  1、加大“十一”旅游市场管理力度,开展专项检查,严查假冒伪劣、无证经营、合同欺诈、强买强卖、围追兜售等不法行为;

  2、牵头处理宾馆(饭店)、购物商店等场所发生的游客投诉和纠纷。

质监局

  加强电瓶车安全检查,开展电瓶车操作人员培训教育,严查安装加速器、无证驾驶及驾驶无证车辆载客运营等违规行为;加强对索道、滑索、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食安办、食药监局

  1、制定“十一”食品卫生事件防范应急预案,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牵头处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检查旅游服务单位卫生防控措施,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做好原材料进出台账登记工作,严禁有毒、过期、变质食品摆上餐桌,严防食物中毒。

城关镇、潭头镇

  节前要把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对工作人员在岗及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十一”期间对游客开放,正常运营,工作时间:7:30—21:00。

重渡沟管委会

  1、在洛栾高速重渡沟下站口设立旅游咨询点,做好游客服务;

  2、协助景区、交警部门做好内外交通疏导工作;协助景区做好高峰期游客分流、疏导工作,确保不发生游客滞留、车辆拥堵等突发事件。

  3、加强辖区内农家宾馆管理,杜绝乱涨价、乱收费、吵架抢客等现象;加强住宿调度,开辟应急房源,服务好游客;

栾川乡、城关镇、庙子镇、石庙镇、三川镇、叫河镇、合峪镇、

狮子庙镇、陶湾镇、赤土店镇

  1、对辖区内所有社会旅馆、足浴、洗浴进行排查摸底,挖潜扩容,为游客提供应急房源;

  2、要求辖区内所有社会宾馆工作人员,熟记旅游热线,主动为游客提供住宿介绍、引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