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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将117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作者:中国栾川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栾川县依天矿产品购销中心等117家企业:
  经查,你单位未按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5年度报告,未向社会公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我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栾工商列异[2016]第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栾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