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中国栾川网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洛人社专技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时间和对象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6月-11月。培训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在我县申报、评聘和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培训由县人社局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具体实施。

1.培训内容。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协调能力的培养与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移动互联时代计算机和手机终端安全防护实务》和《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2.培训方式。采取网络培训。登录洛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lyszj.ghlearning.com),对照“培训流程和操作说明”完成作业。学习结束后参加网络考试,考试合格后,网上打印合格证明,作为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凭证。

3.学时要求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专业科目培训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1.培训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科研、生产发展和工作需要,确定培训内容。

  2.培训方式。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培训方式。

3.学时要求。每人每年不少于66学时。

凡参加经人社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凭相关有效证明,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学时计算办法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标准确定。

三、证书登记、审验和使用

   (一)证书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当年培训任务后,凭合格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如实记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证书审验。用人单位须携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先到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再到县人社部门审验。2016年证书审验工作截止日期为1230日。

   (三)证书使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四、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是《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抓紧制订培训计划,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等,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三)各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接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时间和便利条件。

   (四)继续教育证书办理、审核等由各单位继续教育主管科室统一办理,个人不再受理。

 

                    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