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3月15日拟对栾川县重渡沟风景区有限公司栾川县重渡沟景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洛阳市栾川县伊河上游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21日。
电话:0379-66821691
传真:0379-66821691
通讯地址:栾川县钼都路(47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栾川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