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栾川县农村技防设施建设项目(试点)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ls2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栾川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栾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栾川县农村技防设施建设项目(试点)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与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栾川县农村技防设施建设项目(试点)

2、采购编号:2015-11-111

二、采购范围:涉及6个乡镇12个行政村。资金约:70万元

1、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栾川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栾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建设内容: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4、工 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开户许可证并具有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需依法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所投品牌的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4、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近三年有类似的业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本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信息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开户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对所投品牌的授权委托证明原件;③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 20151126日下午1430时~20151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口东君山雅苑二楼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五、响应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磋商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

2、响应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128日下午300时递交至栾川县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栾川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栾川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栾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6822425 13592005079

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女士 何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667588

201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