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听证提出了新的要求,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组织听证。”3月4日,栾川县行政复议办公室以听证的方式审理某房产开发公司重大行政处罚案(罚款额约10余万元)。
本次听证会由栾川县复议机关分管领导主持,申请人、被申请人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听证。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栾川县首次组织听证审理的案件,也是行政机关负责人首次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的案件。在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在保障当事人权利、保证程序完整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听证焦点。双方当事人围绕本案听证焦点在事实、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听证,进一步明晰了案件争议焦点,案件的事实和程序部分更加清晰、准确,提高了行政复议公信力和能动性,也为参会旁听人员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培训课。听证会结束后,听证情况将作为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栾川县复议机关将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制度,让当事人以“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同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培养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达到“复议一件、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