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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积极探索多元化监督保障机制推进 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5日

  近年来,栾川县为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监督保障机制,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拔高政治站位,夯实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政策列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课目和全县党委(组)日常学习第一议题内容,县委完善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规划委员会等议事机构,县政府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等工作推进机构,法治化制度化研究重大事项,为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定的组织保障。

  二是规范议事机制,确保依法决策。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基本原则要求,主要采取“六个必须”,树牢底线闭环监督。即:重大问题和涉及民生事项必须按《河南省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有关议题上会前必须经县委或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凡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后,经县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凡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融资,招商项目合同、政府应诉事宜必须经法律风险评估;凡涉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事项)实施前必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凡依法决策事项和“一把手”履职情况纳入纪委监委巡察内容和《审计法》审计监督。

  三是健全监督体系,倒逼依法行政。为确保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宗旨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创新实施了全领域多空间衔接协作立体监督体系,全力拔高依法行政水平。从全局上,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参与”的依法行政监督格局,依法审慎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行为;从全链条上完善了政府向人大定期不定期报告制度、年度向党委述职述责述廉制度,接受人大质询评议制度,巡察(审计)制度等,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从条块结合上建立了“府院协作”、行政执法违法违纪线索协作移交办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专项视察(调研)制度等,营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监督“红线”;从体制层面上制定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政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办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意见,扎紧了体制监督“底线”;从社会面上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办法,政务服务“一站式”办公等,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建立了法治监督员队伍和政法干警(纪检干部)联系点设置,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告知承诺、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制、行政执法专项情况说明、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第三方评估)等制度的日常监督,并广泛设置宣传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邮箱等,接受社会企业、群众监督。

  四是激活活动载体,夯实为民实效。为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法治惠民,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机制落到实处,探索推行了“十个一”模式,即:坚持制定一个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出台一个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方案;明确一批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或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目标;开展一批“倾听民意解决问题”基层调研和为民办实事活动;公布一项重大事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推广一次“政务服务开放日”活动;研究一些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办法;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和健全村居法律顾问;持续安排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查,开门纳谏专项监督;整改一批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存在问题。

  五是严格督查问效,压实责任传导。为保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质效,主要围绕六个结合下功夫拔质量,即: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与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相结合,加重在年度综合考核占比,拔高“一把手”履职重视度;将党委(组)主要负责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度向党委述职重要内容和巡查(审计)重要事项相结合,助推工作执行力;把此项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廉政风险点相结合,作为考察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与加大人大质询评议和社会监督问题专项限期整改力度相结合,适时面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优化依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同实施“府院协作”和“纪检利剑”作用相结合,对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立案查究。

  栾川县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通过积极探索多元化监督保障机制,不仅推进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的全面提升,而且使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大幅增强,全县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连年位居省市先进位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营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保障,初步实现了法治栾川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