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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八大工程” 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3日
      自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以来,栾川县按市创建办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政法委书记牵头督办,主管副县长协调推进,结合栾川实际,探索实施了以突出“八大工程”为抓手,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创新之路。
 
      突出“头雁带动引领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一把手”履职述职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并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平安建设考核中加重比值,在日常督查中,重视对党委(组)研究法治政府事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参与普法)、走访基层征求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领导化解矛盾(深入企业解决问题)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教育、民主法治创建、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创新)及“三零”创建、三清两建工作实效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暗访,督查结果作为“一把手”在法治政府建设调度会、观摩会、述职考评会的主要依据,倒逼“头雁带动引领”作用。
 
      突出“县域法治化氛围营造工程”。主要采取四项措施打造全领域全时空浓厚氛围,强化基础保障,提升法治政府创建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一是在政府机关、执法单位门户网站、县融媒体中心、掌上12348开设法治政府创建专栏,公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清单)和便民措施、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监督投诉热线和意见建议收集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在县域、乡镇区利用高速路口、车站候车厅、公交站台、广场(游园)、商场超市,金融单位和行政执法单位LED屏全时段制播法治创建宣传标语(口号)、法治短片、法治人物、法律解读、办事指南等,提高服务型机关和诚信体系建设水平;三是利用公交车、出租车、沿街商户(门店)、加油站、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等制播法治政府创建LED游走字幕;四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在走访中宣传法治政府创建,倾听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行政行为或执法问题。
 

      突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创新工程”。栾川县以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县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办法新路径,初步实现了“十个一工作法”,即:制定一个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选聘一支法治监督员队伍;完善一批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日常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开展一次群众(企业)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人大代表对行政执法单位质询评议;建立“府院联动、政纪协作”案件线索常态化监督(移交)机制;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创建,在树标引领中接受社会监督;评选一批“法治人物”、“行政执法标兵”、“万人助万企先进个人”,树立行政执法正能量。
 
      突出“常态化大走访、为民办实事工程”。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事为目标,积极开展“大走访办实事”活动。注重四个结合见效果,一是与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相结合强力推动,针对基层群众婚姻、家庭、土地、财产、赡养、妇女儿童等纠纷和民转刑风险点排查为重点,给予拉网式走访化解,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71件;二是与“三清两建”相结合,在清资产清矛盾中发挥各级工作组、民调(议事)组织作用,累计清理回收集体资产2768.5万元,收回集体土地27086.99亩、集体林坡91324.6亩,化解各类矛盾3973件;三是与“三零”创建活动相结合,重点在倾听群众诉求、堵塞制度漏洞、解决治理能力上做文章,探索实施了以综治中心为统领,以村自治组织加居民组(社区网格)议事会、“五老”会等微自治前置防控体系建设新构架;四是与“四官”服务进村相结合提升法治惠民实效。近年来,逐步探索完善了制度化“四官”服务进村制度,设立了村法律服务工作站、村民评理说事点、“杨来法式”农村检务联络点、一村一警服务点等,在普法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同时,帮助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能力快速提升。
 
      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程”。以“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为抓手,持续抓好干部、青少年、群众学法普法重点群体和机关、农村、学校、宗教场所、企业、网络等重点领域,以宣传宪法、民法典为基础,采取“网络+阵地+新媒体”普法及以案释法模式,全面夯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见效,重点抓好“法律宣讲工程”、“法律援助工程”、“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实效工程”,真正把法律便民超市开到群众家门口,在第一时间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事,使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民生。
 
      突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工程”。以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以创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以传承“枫桥经验”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控体系为抓手,重点在人民调解队伍与“五老”议事会、“群众评理说事点”、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等融合上深度发力,在机制创新上破壁垒、推运转、保实效上下工夫,深入推进“警调对接”、“诉调对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听证评议”,积极探索村(居)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村组“四议两公开”制度、网格化微自治同民调组织无缝衔接,县调解中心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开展“菜单化”化解跨乡镇(行业)疑难矛盾纠纷。目前,栾川县已实现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成率占59.8%,创建市级以上法治乡镇占比42.8%。
 
      突出“诚信体系建设工程”。为更好建设便民、利民、为民、高效、服务的诚信政府,近年来栾川县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纪委参与、府院联动”的诚信体系,逐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评议质询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公益诉讼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案件移交)制度、服务企业点制度,并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强力推进“放权赋能”和“放管服”改革及“万人助万企”活动,全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阳光诚信政府。
 
 
      突出“全面依法治理工程”。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积极学习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加大工作部署和依法管理,特别对人民群众关切的挖坡毁林、乱占耕地、违法建设、尾矿库隐患等给予重点治理,用法律手段为群众守护住蓝天与基本底线保障,履行政府职责。通过依法治理,栾川县成为全国空气质量二类县,中国旅游名县等,为富民强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八大工程”的持续实施,栾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栾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连年增长。栾川县先后获得“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区)”、“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县(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