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
“五一”假期第一天
县市场监管局严肃执法
依法查处一起民宿经营者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当天,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栾川乡周边一家民宿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经现场检查,当事人民宿未对房价进行价格公示,且当事人在网络平台标价销售客房,涉嫌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打擦边球,诱骗消费与其进行交易,属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整改,并发出拟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针对此类现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紧盯游客投诉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舆情,对县内的各类宾馆、民宿乱涨价、坐地起价、不执行备案价,不按要求进行明码标价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李晓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