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开展栾川业务进行备案的通知
来源:栾川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1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本着“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到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栾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栾川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所属中心”)备案,我单位所属中心在对咨询机构进行实地考查、综合评判后由咨询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根据栾川县实际情况,拟定了备案方案(见附件),主要备案内容如下:
1. 认可栾川县现行造价咨询服务付费标准并愿意接受管理和考核。
2. 备案时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员工情况、设备及软件配置情况等。
3. 备案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备案机构为栾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具体地址:栾川县耕莘街道兴华中路 栾川县财政局4楼西)。
收到备案单位资料后,我单位所属中心将结合企业基本情况、人员配置、业绩、管理水平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综合评判咨询机构,符合条件的将签订合作意向书,服务期暂定为一年。
特此通知。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方案
栾川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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