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
| 公文种类: | 栾政办 | 文件编号: | 栾政办〔2025〕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6日 |
| 发文机关: |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 -01-2025-00034 |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栾川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栾川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栾川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
组 长:杨会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符永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梁燕燕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范进通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新义 县人民法院院长
潘 萌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张智辉 县政府办主任
常鹏飞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建强 县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副书记
张留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王海涛 县法院副院长
许道川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晓波 县发改委副主任
李文超 县教体局局长
冯 艺 县公安局政委
张红权 县司法局局长
刘 昶 县财政局局长
魏敏锋 县人社局局长
石建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 博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唐随章 县住建局局长
胡朝辉 县交通局局长
刘 杰 县水利局局长
王会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 飞 县林业局局长
党义钊 县文广旅局局长
薛松甫 县卫健委主任
安颖普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李 彬 县信访局党组书记
王红亮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聂红献 县国资委主任
席洪涛 县税务局局长
原忠辉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
马松安 县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李 洋 人行洛阳市分行栾川营管部主任
周剑鸣 栾川金融监管支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示范区)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归属认领;研判非法金融活动形势、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大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处置重大风险;组织研究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考核评价,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政府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乡镇(街道、示范区)、相关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做好监管领域内防非宣传教育和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调查,牵头组织推动风险处置。
(二)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查处参与、支持、纵容非法金融活动的党政工作人员,查处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党政工作人员。
(三)县委政法委:负责推动非法金融活动刑事案件依法处置;指导协调非法金融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
(四)县委网信办:负责对非法金融活动引发的网上舆情进行研判,依法处置相关有害信息,合理引导网上舆论;依法监测、处置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属地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负责协调电视台/融媒体及报纸等媒体,做好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媒体宣传。
(五)县公安局: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非法金融活动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涉案资产;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六)县检察院:负责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七)县法院:负责依法对非法金融活动刑事案件进行审判、执行和清退;对非法金融活动案件审理活动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八)县司法局:负责对县政府、领导小组出台的涉及非法金融活动处置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九)县财政局:负责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县审计局:负责根据行业审计监测,提供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线索;配合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相关处置工作。
(十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涉金融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加强广告日常监测,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违法广告;配合做好非法金融活动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
(十二)县信访局:负责受理关于非法金融活动的来信、来访,并向属地、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交办、督办;协调处理因非法金融活动引发的集访、非访事件。
(十三)县税务局:负责协助对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十四)人行洛阳市分行栾川营管部:做好监管领域内防非宣传教育和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调查,牵头组织推动风险处置;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
(十五)栾川金融监管支局:对性质模糊、责任不清的“两跨两新”金融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参与联合调查和会商研判,协助明确监管责任归属,对难以确定牵头监管部门的金融活动履行兜底责任;做好监管领域内防非宣传教育和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调查,牵头组织推动风险处置;配合做好其他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
县发改委、教体局、工信和商务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国资委等各个行业的主(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各自主(监)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防范、监测预警、线索核查、配合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研判全县非法金融活动形势,安排部署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视情召集有关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研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并抄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报主要领导同志;对议定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需报县防非办。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减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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