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汤红章耕莘街道幸福路58号0379-62776609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一、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业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人事、财务等日常工作;拟订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局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承担本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域名管理、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栾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当地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协助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调基层党员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落实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开展精准帮扶援助,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问题,必要时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协助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修缮、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遗属补贴等待遇保障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地方武装部落实进疆兵、大学生士兵入伍补助;协调落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档案移交住房、医疗、取暖费等待遇保障及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落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救助和双节慰问等待遇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电话
0379-6277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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