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安全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及《洛阳市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3年全县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现就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不折不扣落实、配合好县下达的各项监测检验任务。请各乡镇(街道、示范区)积极做好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现场抽样检测工作。
二、统筹兼顾,完善机制
农业农村部门在协助做好国家、省级、市级农产品抽检的基础上,还要科学布局和协同实施县本级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工作,全年生产环节农产品定量检测数量要达到1.7批次/千人。各乡镇(街道、示范区)要认真做好乡镇速测工作,规范农兽药残留速测行为,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坚持市、县、乡“三级监测、四季不断”原则,构建全面、密集、有效的监测网络,防止出现“同地抽”“同时抽”“反复抽”,切实发挥农产品监测资源的最大效能。
三、加强沟通,信息共享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分析报告报送给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完善风险交流机制,聚焦监测后发现的问题顺藤摸瓜,及时找准问题原因,查清风险隐患,加强监测结果和数据信息共享和交流,及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严格执法,检打联动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要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监测的时效性,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封存相关问题产品,跟进监督抽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生产环节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依法执法,将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降低信用评级;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交司法机关予以惩处。
五、监督考核,压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示范区)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动扛牢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充分运用好监测手段,找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化解风险隐患。要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强化生产经营过程指导,确保农产品产出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附件:1.乡镇例行检测任务分配表
2.检测对象和检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