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 号)等系列文件要求,受栾川县财政局委托,依据“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汇总资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调研、问询调查等方式,对“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09 年国家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级财政共同提供经费保障,目标覆盖我国 14 亿人口,旨在完整记载社区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健康相关信息,通过分级诊疗与干预指导,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预防疾病及延长生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党和政府实施的惠民政策,其本质是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交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从而让居民享受国家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已由2009年的9项增加到12项。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依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11号)的规定,为不断提升辖区居民健康保健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知识水平,降低群众医疗成本,提升群众健康素质水平,栾川县2021年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规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直接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十二项服务项目工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 0-6 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栾川县总人口35.4万人,辖十五个乡镇、213个行政村、在岗乡村医生339人。栾川县城区按照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划分为60个网格,有45个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网格内公卫服务人员111人,15个乡镇卫生院设置专兼职公卫人员共139人承担栾川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和村级业务培训、监管指导等工作。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3月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297.63万元(栾财预〔2021〕3号);2021年6月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65.78万元(栾财预〔2021〕204号);2021年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省级补助资金426.38万元(栾财预〔2021〕322号);2021年11月结算调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资金36.44万元(栾财预〔2021〕451号),资金到位合计2753.35万元,拨付合计2556.54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用于乡村两级2270.21万元,各乡镇卫生院承担村级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职责,合理分配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村卫生室承担的任务和补助不低于50%。用于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86.33万元,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职业病地方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检测、叶酸增补、孕前优生、公卫督导等项目。经费具体拨付情况见表1。
表1 栾川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一览表 | ||
单位:元 | ||
单位名称 | 拨付金额 | 说明 |
庙子镇中心卫生院 | 1878585.24 | 人均75元部分 |
合峪镇中心卫生院 | 1496497.99 | |
潭头镇中心卫生院 | 1879914 | |
秋扒乡卫生院 | 630460.8 | |
栾川乡卫生院 | 2174435.24 | |
重渡沟卫生院 | 538402.44 | |
城关卫生院 | 3802311.71 | |
赤土店镇卫生院 | 819355.6 | |
狮子庙镇卫生院 | 1164634.31 | |
白土镇卫生院 | 1001208.07 | |
三川镇中心卫生院 | 1602451.3 | |
冷水镇卫生院 | 1183345.37 | |
叫河镇卫生院 | 1448497.63 | |
陶湾镇中心卫生院 | 1952154.14 | |
石庙镇卫生院 | 1129806.79 |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14000 | 新划入基本公卫部分和公卫督导经费 |
卫生计生监督所 | 245202 | |
妇幼保健院 | 1804120 | |
合计 | 25565382.63 |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提高居民健康意识,改变不良生活方式,使老百姓逐步树立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通过健康体检发现一些早期疾病和传染病病人,为患者的及时治疗赢得了宝贵时间。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起到一定的控制和治疗作用,使患者切身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好处,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身心健康的重视。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综合评价,旨在把握财政资金在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总结财政资金在该类项目支出中的经验与不足,为以后年度同类型项目资金的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同时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是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753.35万元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绩效评价范围为该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根据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内容,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评价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以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基础,结合项目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确定评价内容并选设评价指标(附件一)。
3.评价方法
(1)资料查阅法
工作组通过对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的资料及多渠道资料查阅,对项目开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整体了解。
(2)成本效益分析法
工作组根据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订的项目工作方案等资料,将项目资金投入与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关联性分析。
(3)座谈交流法
工作组与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负责人开展座谈,全面了解项目开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4)因素分析法
工作组根据已掌握的资料,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
(5)公众评判法
工作组通过现场调研、询问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验证。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过程、实施成果及相关人员对该项目的期望、意见和建议。
4.评价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绩效目标及相关管理办法,以计划标准、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等内容作为评价标准。
(三)评价依据
1.中央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5)《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6)《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预〔2020〕97号)
(7)《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8)《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等。
2.地方层面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效〔2020〕10号)
(3)《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洛发〔2021〕3号)
(4)《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栾财〔2021〕34号)
(5)《栾川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栾财〔2017〕48号)
(6)《栾川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栾财〔2018〕37号)
(7)《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11号)等。
3.单位自查材料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撰写的项目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等。
4.其他涉及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账簿、凭证等。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21年7月25日,接到栾川县财政局委托后,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组建了以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梁斌教授为评价工作组组长,张萍(河南科技大学工程造价专业副教授)、杨萌(河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于英霞(河南科技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副教授)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工作组通过前期调研、查阅和梳理项目资料,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商讨评价方式和重点,制定项目评价方案和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一)。
2.组织实施
(1)评价单位汇报、座谈
2022年8月30日,工作组成员与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听取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查看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划拨、发放文件和凭证以及其它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实施流程及内容、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项目产出和效益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资料核查
2022年8月30日-31日,工作组会同栾川县财政局等相关人员根据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项目自评报告,围绕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对项目单位的基础数据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核实相关制度是否完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项目实施过程资料是否完备规范等。
(3)实地调研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及绩效评价需求,工作组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走访、调研,查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深入调查项目实施效果及满意程度。
3.分析评价
工作组根据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座谈沟通等整理出的有效信息,召开项目评价工作组座谈会,讨论沟通项目实施产生的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及项目改进建议,结合已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开展整体情况进行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实施内容,通过项目实施,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水平得到提高。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得分为80.6分,绩效等级为“良”(附件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此部分有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5分)、绩效目标(5分)、资金投入(5分),满分15分,工作组评分12.1分。
1.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该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发现该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3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个延续项目,没有专门的立项文件,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11号)的规定,栾川县财政局下达预算指标。项目实施程序规范,相关文件、材料符合要求。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2分。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先设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基本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基本匹配,但栾川县卫健委提供的“栾川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表”中,绩效目标不够具体、细化。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5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够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基本对应,有可衡量的指标值,但部分绩效指标需要完善,如“成本指标”和“效益指标”尽量量化等。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8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文件《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11号)实施,没有专门预算文件。项目实施实际内容与文件要求匹配,项目金额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2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项目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11号)实施,资金分配依据基本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基本合理,与项目实际有一定适应度。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1.8分。
(二)项目过程
此部分有2个二级指标:组织实施(10分)、资金管理(15分),满分25分,工作组评分20.5分。
1.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项目实施和自评等工作,该项目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11号)、《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管理制度》和《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已有制度实施。相关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但缺乏针对本项目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2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支出手续较为完备,相关资料较为齐全,项目实施有专人负责。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分。
2.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资金申报,财政资金基本能够足额拨付到位。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及座谈获悉,截止目前,资金到位率100%。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2)预算执行率
该项目使用资金2753.35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支付2556.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85%,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4.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现场调研和资料查阅,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范围,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5分。
(三)项目产出
此部分有4个二级指标: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产出时效(7分)、产出成本(7分),满分30分,工作组评分24分。
1.产出数量
(1)居民健康档案
2021年,栾川县累计建档349521人,其中电子健康档案347662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9.47%,基本实现了纸质与电子档案同步管理。
(2)老年人健康管理
1)老年人登记管理
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干预
将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
3)老年人免费体检
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对行动不便人员入户体检,体检结束5天内将结果反馈到本人或家属。截止2021年12月,共登记管理60岁及以上老年人41315人,全年进行免费健康体检38893人,体检率94%。
(3)慢性病管理
1)高血压患者管理
通过开展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增加高血压管理患者人数。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控制不理想的适当增加随访次数。截至2021年12月,栾川县共管理高血压患者33675人,管理率78.64%;规范管理25385,规范管理率75.38%;血压达标21980人,控制率65.27%。
2)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对已经登记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全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控制不理想的适当增加随访次数。截至2021年12月管理糖尿病患者10786人,管理率64.12%;规范管理8103人,规范管理率75.12%;血糖达标6603人,血糖控制率61.22%。
(4)健康教育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咨询活动、设置宣传栏等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2021年共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40种4.8万份;播放影音视频160种1.4万小时;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843个;开展健康讲座1113场,4.33万人次参加;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61余次,个体化健康指导7万余人;培训乡村医生、基层骨干640人;培训家庭明白人3300人。
(5)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以及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定期对辖区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居民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截至2021年12月29日,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7种1903例,发病率5.37‰,与2020年同期相比,发病率上升30.97%;无甲类传染病,无死亡病例,栾川县疫情形势相对稳定。
(6)免疫规划
栾川县0-6岁儿童建档建卡率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7.13%,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9.3%。各接种单位基本都具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了疫苗质量。
(7)儿童保健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新生儿访视,更好的为0-6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分解管理,卫生院开展儿童建册、随访工作,村级开展新生儿访视工作,统一为村卫生室配备了新生儿访视包,切实提升村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截至2021年12月,0-6岁儿童共24435人,儿童健康管理22152人,健康管理率91%;0-6岁眼保健及视力筛查23457人,视力保健率96%;新生儿访视2632人,访视率92%。
(8)孕产妇保健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年至少为孕产妇免费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栾川县实行分解管理,卫生院开展孕产妇建册、随访工作,村级开展产后访视工作,截至2021年12月,活产2861人,早孕建卡2574人,建卡率 90%;产后访视2632人,访视率92%。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居住在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2021年,栾川县共管理2083人,报告患病率5.78%,规范管理率96.63%规律服药率90.31%,面访率99.22%,患者体检率96.37%。
(10)结核病健康管理
栾川县网络报告疑似肺结核患者共745例,其中栾川县人民医院报告302例,栾川县中医院报告359例,栾川县域外医院上报栾川户籍患者84例,原始卡片信息与网络报告一致并及时报告,转诊到位率91%,总体到位率95%,各医疗单位疑似结核病病人登记本、追踪记录完整,无漏登漏报现象。
(11)卫生监督协管
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各乡镇扎实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协助上级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等。各乡镇卫生院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用品,硬件设施基本完善。全年报告事件或线索129次,开展巡查132次。
(12)中医药健康管理
栾川县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38156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30748人,管理率80.58%;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共11883人,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9324人,管理率78.47%。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栾川县实施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根据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21年完成情况统计表,12类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8分。
2.产出质量
绩效评价工作组借鉴《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预〔2020〕97号) 中的考核方式进行项目质量评价:一是现场调研问询,二是核查档案的真实性。结果表明,栾川县 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基本达标。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6分。
3.产出时效
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及职责分工要求,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7分。
4.产出成本
该项目年初计划资金2297.63万元,实际拨付资金2556.54万元,成本节约率小于零。考虑项目运行的特殊性,工作组评价该项目此部分得3分。
(四)项目效益
此部分有三个指标:经济社会效益(10分)、可持续影响(10分)、满意度(10分),满分30分,工作组评分24分。
1.经济社会效益
20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总体使基层卫生工作得到了良性可持续发展。
一是项目政策知晓率提高;二是普遍减轻居民健康体检、日常健康管理等费用负担;三是可提高生活质量,延缓并发症发病时间;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普遍认为,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干预,促进了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习惯的改变,使老百姓逐步树立了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延缓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病时间。通过老年人健康体检,发现早期疾病,为患者的及时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四是有效保护儿童健康成长。适龄儿童可免费接种15种疫苗,预防15种传染病,通过防止病原体侵入儿童身体,大幅度降低了各种传染病发生概率;五是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卫生监督员进行巡查督导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上报、处置,并通过国家疫情网直报系统,掌握辖区内第一手关于传染病的资料,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通过实地调研,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8分。
2.可持续影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关系到社会福利与居民健康水平,预计可在较长时间发挥效益。具体表现为:
一是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强烈的需求。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预防疾病及延缓生命有重要作用,具有广泛的群众需求,可持续性影响较强。 二是资金支持皆较为充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将投入越来越多的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三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人员配备还不充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有效保障项目的长期运营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8分。
3.社会满意度
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群众满意度为92%,经过工作组现场调查和走访,项目区内直接受益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工作组评价此部分得8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
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绩效考核和业务考核制度;也未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用以进行业务指导并考核村医和社区卫生院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也不健全。
2.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虽然设置了年度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但年度总体目标过于笼统,绩效指标不够细化、合理。比如“成本指标”没有量化,“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没有体现受益群众覆盖面和受益群众数量。
3.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商榷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11号)实施,没有专门预算文件。虽然项目金额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但存在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够的问题。
4.重医轻防思想严重
个别乡镇对预防工作不够重视,人员安排不到位,公卫人员随意变动,妇幼保健人员配备不足。有些乡镇工作不衔接,没有连续性,工作质量较差。对一直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新问题又不断出现等。乡镇卫生院个别人员和村卫生室对公卫服务项目内容掌握不全面、不透彻,部分工作内容理解有误,导致部分工作存在漏洞。
5.人才保障不足
根据现场核查走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基层公卫队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部分公卫人员业务不熟、指导能力不强等问题。乡镇及社区的医护服务人员较少,无法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
(二)原因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的原因:项目单位依据上级文件实施项目,但是对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的原因:对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的设置论证不够充分,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乏专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清楚理解绩效目标设定的目的和作用,对项目过程控制及绩效评价工作理解不到位。
3.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商榷的原因: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河南省文件(豫卫基层〔2021〕11号)实施,没有编制相关预算文件。但各个地方都存在差异,项目实施中,不考虑栾川县具体情况、照搬省里的文件,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值得商榷。
4.重医轻防思想严重的原因:基层对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深度不够,没有把预防为主方针放在重要位置。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专项培训少、下乡指导少,集体培训时重视理论,与实际结合有差距,乡镇卫生院对村医培训次数不足,效果不明显。
5.人才保障不足的原因: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小。
六、有关建议
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其他同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提高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项目单位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立项目资金与服务效果挂钩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认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服务内容、程序、要求等完成指标,提高质量,切实做到数量、质量、效果并重,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和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提升项目执行质量。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
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任务,在机构建设、设备配备、工作经费、人员编制、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切实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公共卫生人才的岗位吸引力。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培养村医后备力量,提高基层医疗队伍素质,为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人才保障。
(三)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源头上提升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实现。严格按文件规定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自评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自评,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鉴于绩效评价是一项常规工作,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或相对固定人员,并进行针对性培训,以满足绩效评价工作的需求。
(四)强化资金管理,提高预算和分配的科学合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自身的需要建立多级资金预算和分配制度,以提高项目成本核算和预算分配的准确性,使预算更科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一项惠民延续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该针对项目的特点和栾川县的具体情况,在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编制有针对性的资金预算和分配制度,明确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和开支比例,加大检查力度,有效控制预算,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培训,深入宣传项目相关政策和主要内容,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动员居民广泛参与,提高居民接受服务的积极性,改变重医轻防的思想,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六)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整合和共享
加强现有信息系统的建设,有效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重性精神病、结核病、慢性病等其他信息系统的融合,减轻基层人员工作量。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远程会诊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等为建设重点,统筹规划,完善区域之间、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保障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措施,实现互联互通、资源信息共享。应逐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平台和新农合以及医保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促进医院内病例档案和居民健康档案的衔接,从而充分利用资源,最大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效率。
七、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报告的使用
绩效评价报告只能用于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目的,由评价报告载明的评价报告使用者使用;未征得委托方、相关政府部门或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的工作组同意,绩效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工作对政府财政项目预算决策有着重要的指导和支撑作用,对于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有着深远的影响,但绩效评价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本次评价所收集数据的真实性是基于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是在假设所有信息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基础上进行的。
附件一:“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评价工作组成员签名:
评价工作组联系电话:
评价中介机构(公章):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评价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名:
评价工作组联系电话:0379-65627371
评价工作开展时间:2022年7月25日
至2022年11月24日
附件一: | |||||||||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表 |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要点 | 评价标准 | 得分 | ||
决策 | 15 | 项目立项 | 5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是否按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开发规划,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0%。 | 3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①立项条件是否符合申报要求;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项目是否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是否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具备要素①和②之一的,得到指标分值的60%;具备要素③,得到指标分值的40%。 | 2 | |||||
绩效目标 | 5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①项目是否预先设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 | 具备要素①,得到指标分值的40%;如不具备,该指标分值为0。具备要素②③④,分别得到指标分值的20%。 | 1.5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3 | ①项目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对项目予以体现; ③绩效指标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相对应。 | 具备得分要素①,得到指标分值的40%;具备要②③,分别得到指标分值的30%。 | 1.8 | |||||
资金投入 | 5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是否与项目内容匹配; ③预算内容测算依据是否准确,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项目投资额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 2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50%。 | 1.8 | |||||
过程 | 25 | 组织实施 | 10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①栾川县卫健委是否已制定与本项目相关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栾川县卫健委制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50%。 | 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①项目实施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文件和批复要求;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等是否落实到位。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 | 4 | |||||
资金管理 | 15 | 资金到位率 | 5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①栾川县卫健委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资金申报; ②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栾川县卫健委;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且未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指标分值*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100%,且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0。 | 5 | |||
预算执行率 | 5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资金。 | 得分等于指标分值*预算执行率。 | 4.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范围;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到指标分值的25%。但如缺少要素③或④指标得分为0。 | 5 | |||||
产出 | 30 | 产出数量 | 8 | 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数量 | 8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量/计划产出数量)×100%。数量?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数。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数。 工程完成数量是否与批准下达的建设任务相符。 | 得分等于指标分值*实际完成率;超额完成得满分。 | 8 | |
产出质量 | 8 | 年度任务目标完成质量 | 8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项目数量。既定质量根据项目招标或合同约定的绩效指标值。 工程建设质量是否达到工程建设验收标准。 | 得分等于指标分值*质量达标率。 | 6 | |||
产出时效 | 7 | 完成及时性 | 7 | 完成及时率=〔(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或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 | 完成及时率≤0的,得7分;0<完成及时率≤10%的,得5分;10%<完成及时率≤20%的,得3分;>20%的不得分。 | 7 | |||
产出成本 | 7 | 成本节约率 | 7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 | 成本节约率≥5%时,得7分;5%>成本节约率≥0时,得4分;成本节约率<0时,得0分。 | 3 | |||
效益 | 30 | 项目效益 | 10 | 经济社会效益 | 10 | 项目实施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 依据项目文件资料及项目实地调查情况给分。 | 8 | |
可持续影响 | 10 | 可持续影响 | 10 | 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具有可持续性。 | 从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符合度上考察项目的可持续性影响。 | 8 | |||
社会满意度 | 10 | 社会满意度 | 10 | 项目实施后,项目直接受益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满意程度 | 通过调查,了解项目区直接受益人和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满意程度。根据调研了解情况相应给分。 | 8 | |||
整体评价 | 100 | 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