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工作的通知》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
兴战略实施,做好机构改革后宅基地职能转换,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1年2月,农业农村局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3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请县政府审核同意并经栾川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执行。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包
括具体政策和相关流程、表格、许可证等内容:
第一部分:具体政策
(一)切实做好部门工作职能转换、乡(镇)管理职能承接。
(二)加强村庄规划和乡(镇)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途管控。一是严格实施村庄规划;二是强化土地用途管控;三是严格实施建设管控。
(三)明确农村宅基地申请管理和工作程序。一是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求;二是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三是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四是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五是农村宅基地申报材料。
(四)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是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部门联审、乡(镇) 审批。二是严格审查农村宅基地条件;三是严格落实“三到场要求”;四是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
(五)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服务与使用管理。一是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服务;二是积极主动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信息;三是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后监管;四是严格农村宅基地执法监察。
(六)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七)建立分级责任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建立上下联动分级责任机制;二是严肃工作纪律。
第二部分:相关流程、表格、许可证等
1.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图
2.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 申请表
3.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 审批表
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6.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7. 乡(镇、街道) 宅基地放线卡
8.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 验收意见
四、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徐青波
联系方式:1582490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