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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栾政文〔202016                    签发人:王明朗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洛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以来,栾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切实推进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栾川县法治政府建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谋划和推进,凝心聚力、扎实有序推动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严格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定《栾川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衔接管理办法(试行)》,统筹推进“三定”规定与权责清单衔接,共梳理汇总全县27个涉改部门3757项权责清单和803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清单。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全县市场活力。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工商登记注册服务。实行“立等可取”制度,对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审批事项实行“审核合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配强配齐窗口工作人员,压缩工商登记办理时间,将工商登记注册办理时限从原有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二是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内部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将行政决策方案报送政府决策。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栾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有关重大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畅通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县政府聘用法律顾问5名,全县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聘请法律顾问59名。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各部门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转变,促进行政管理方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和谐,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在实施依法行政过程中,注重把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努力构建“管理、指导、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模式。三是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坚持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开展创建并贯穿创建全过程为原则,年度内指导县税务局、县林业局成功创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其中税务局创新建立“1+2+3+4”的工作机制,即编制了1本执法手册,内容包含2个指导文本(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行政执法流程图),3类清单(执法人员名录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4个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使用管理规定、同步录音录像询问室使用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操作规范),为全县创建活动的机制创新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基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有力促进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和执法依据,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审定。二是贯彻落实《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工作的通知》(洛法组办〔201915号)和《洛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洛法组办〔201916号)的要求,依法确认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编制《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根据我县机构改革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梳理行政执法主体拟公示执法单位名单45个,组织对49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全年办理换发行政执法证、执法监督证121件,清理执法证件155件。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发工作有序进行。四是开展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了县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11家重点单位36份执法卷宗进行执法卷宗评查,并及时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五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全年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09件、行政许可案件670件、作出行政征收决定21件;共审查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26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下达处理通知书问题整改情况。全年没有构成责任追究的情形发生。

(五)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有关规定,在全县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把推行“三统一”制度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登记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负责机构、人员和责任。并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县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2019年,栾川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下发的91个文件中,列入规范性文件5个,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5次,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审查及法制问题研判36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8件,政协委员提案176件。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国有资产监管更加科学有效。三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各部门上下级的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洛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洛政办〔201860号)的规定,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申报、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县政府印发(栾政〔201910号)文件,聘任杨来法等18名同志为全县首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对全县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五公开”,在县集中公开栏公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部门单位的热点信息等方面内容。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推进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固定政务公开专栏和公共查阅场所等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报送等制度,年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各类信息9411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经营创建活动,打造凤凰天街、长春路商业街两条“诚信经营示范街”,公示诚信经营企业商户“红黑榜”,召开文明诚信经营表彰大会暨2019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推进会,表彰文明诚信经营示范企业15家、商户33家,并向受表彰单位悬挂牌匾。抓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年度全县企业公示比例达99.5%,个体工商户公示比例达98.04%,名列全市前列。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9年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起,其中受理13起,不予受理3起。已办结13起,其中审结案件维持10起、撤销3起。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5起,开庭审理25起,已结案15起。二是积极推进案件听证工作,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印发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季通报4期,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三是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全年共接待各类咨询3.5万人次,解决群众法律诉求(参与调解)805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3起,其中刑事案件191件,民事案件102件,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768人次,超额完成年度民生实事目标,遏制民转刑、越级信访、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和法治(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用突显。根据省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司文〔2018181号)的政策要求及人民调解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公开招聘7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每个乡镇调委会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我县有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13个,共培养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328人,逐渐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党政主要领导能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坚持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2019年县政府常务会议4次专题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年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领导干部学法讲座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次,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四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理解。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坚持每季度开展“政府法治公开课”,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相关专家授课,年度已举办政府法治公开课4期,参与听课189人次。监督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组织针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将依法行政纳入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政府法治建设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比如个别干部和同志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编制和队伍建设还需下大力气强化建设等实际问题,我们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举措,切实加以改进。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制发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六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七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和工作力量建设。

特此报告。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常文伟  联系电话:1383888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