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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G344东灵线栾川秋扒至三川皮皮岭段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的通告的补充通告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栾川县人民政府2022年37日发布《G344东灵线栾川秋扒至三川皮皮岭段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的通告》(栾政2022〕1号),因启动公告未满10个工作日不符合法定要求,需对启动公告栾政通〔2022〕1号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我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344东灵线栾川秋扒至三川皮皮岭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发改审批2019〕136号)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增国道G344东灵线(原S322伊卢线)栾川秋扒街至三川皮皮岭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豫自然资函2019〕431号),拟进行该段国道的工程建设,其用地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范围、用途

该项目起自栾川县秋扒乡秋扒社区,终点在三川镇祖师庙村,路线经秋扒乡雁坎村、狮子庙朱家村、狮子庙社区、罗村村、朱家村、南沟门村、白土镇椴树村、歇脚店村、马超营社区、三川镇柳子村、柳树坑村、祖师庙村。全长48.095公里,拟征收土地用途为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图纸为准。

二、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栾川县政府拟召集县发改委、信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人员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沿线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自然资 源局、林业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及栾川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已经共同开展了勘测定界和地上附着物清查登记工作。征地 补偿按照规定标准计算补偿费用,并实施补偿和安置工作,征地 拆迁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持地面 现状,禁止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树木、花草、农作物、药 材和增添地上附着物。对于不听劝阻突击抢种、抢栽的,一律不 予登记补偿,并依法予以强制清除。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相关单位和个人禁止在拟征地范 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进行室内装修和无证建设养殖项目。对正在修筑施工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停止作业,维持现状,配 合调查登记工作;对于不听劝阻突击抢建的,一律不予登记补偿,并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六、G344东灵线栾川秋扒至三川皮皮岭段改建程是市、县政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希望拟征地范围内单位和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和土地征收工作,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七、为确保项目征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高效进行,特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秋扒乡政府0379-66698003,狮子庙镇政府0379-66700001,白土镇政府0379-66718003,三川镇政府0379-66628028;栾川县交通运输局0379-66822153;自然资源局0379-66873987。

本通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4日

特此公告。

2023530